辽宁省防护用品协会


辽宁省防护用品协会入会须知

本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。

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拥护本会的章程;

(二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
(三)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

本会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加入本会。

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
(二)经2名以上会员介绍;

(三)提交有关证明材料

(四)由理事会讨论通过;

)由本会理事会或其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,并予以公告。

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
(一)本会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(二)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
(三)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
)退会自由。

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
(一)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;

(二)执行本会的决议;

(三)按规定交纳会费;

(四)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
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

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给予下列处分:

(一)警告;

(二)通报批评;

(三)暂停行使会员权利;

(四)除名

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。

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自动丧失会员资格:

(一)1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;

(二)2年不按要求参加本会活动;

(三)不再符合会员条件;

(四)丧失民事行为能力

会员退会、被除名后或者自动丧失会员资格,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、权利、义务自行终止。

本会置备会员名册,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。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,应当及时修改会员信息,并向会员公告。本会负责妥善保存会员相关档案,以及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监事会决议等原始记录。